一、资助对象
1. 非中国籍人士;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 年龄为18-35周岁(统一以报名当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二、 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中文师资类项目-一学年研修生
每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一学年研修项目原则上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国际中文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 (三级) 270分,具有HSKK 成绩;汉语言文学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 (四级)180 分 、HSKK (中级)60分;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10 分,提供HSKK 成绩者优先。
2. 中文师资类项目-一学期研修生
每年9月或次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一学期研修项目原则上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 成绩。
三 、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 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四、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一学年或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700 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研修生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五、办理流程
1、每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 (http://www.chinese.cn)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 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我校者应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第一志愿;
2、申请人同时需要登录中央民族大学留学生报名网站http://lxs.muc.edu.cn/member/login.do完成网上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在线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我校在审核入学资格时有权要求面试,请申请者定期查收邮箱,保持通讯畅通;
4、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
5、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6、申请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次年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31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发布评审结果。
六、奖学金申请材料
申请者申请时请确保护照用名完整、国籍无误、永久通信地址真实有效。以下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
4.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5.《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7.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其他
1.申请者须了解我校的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奖学金获奖者因故不能注册,应在注册日前 15 天书面告知接收院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注册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201。
联系人(The contact):李老师 (MS.LI)
电话(Tel):(86-10)68934344
传真(Fax):(86-10)68933459
电子邮件(E-mail):202305014@muc.edu.cn;schlr@muc.edu.cn;
网址(Website):http://cie.muc.edu.cn;
The host institute: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附件:外国人体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