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1. 非中国籍人士;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 年龄为18-35周岁(统一以报名当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二、 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中文师资类项目-四周研修生
每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
汉语研修、中医、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具有HSK成绩。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10-15人。
三、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
3.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
四、办理流程
1、每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 (http://www.chinese.cn)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 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我校者应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第一志愿;
2、申请人同时需要登录中央民族大学留学生报名网站http://lxs.muc.edu.cn/member/login.do完成网上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在线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我校在审核入学资格时有权要求面试,请申请者定期查收邮箱,保持通讯畅通;
4、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
5、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6、申请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① 7月入学: 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② 12月入学: 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发布评审结果。
五、奖学金申请材料
申请者申请时请确保护照用名完整、国籍无误、永久通信地址真实有效。以下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
4.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六、其他
1.申请者须了解我校的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奖学金获奖者因故不能注册,应在注册日前15天书面告知接收院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注册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201。
联系人(The contact):李老师 (MS.LI)
电话(Tel):(86-10)68934344
传真(Fax):(86-10)68933459
电子邮件(E-mail):202305014@muc.edu.cn;schlr@muc.edu.cn;
网址(Website):http://cie.muc.edu.cn;
The host institute: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