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考核有关要求
1.综合考核程序及要求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
(1)笔试:一门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素养。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专家组成员独立打分,成绩以百分制计,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差额比例:1:3(分导师)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已另行公布。
3.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1)方式:线下现场考核。
(2)时间:2023年4月18日
笔试:14:30-16:30
面试:18:30-22:00(提前15分钟在待考室等候)
(3)地点:
考 场:东门公寓二层报告厅
待考室:东门公寓203会议室
(二)报考资格复审
1.时间:4月18日上午 8:30-11:00
2.地点:国际教育学院201办公室(东门公寓二层)
3.要求: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考生需提供下述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学位材料。已获硕士学位者查验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者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注册章齐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相关外国语免考证明材料原件。
(4)2023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5)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查验《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自愿提供)。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1.最终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
2. 综合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
(四)综合考核成绩的公布
学院在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官网(http://cie.muc.edu.cn)公布综合考核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1.按照考生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2.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同意,按照最终成绩依次调剂到本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名下。
3.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六)综合考核、录取的复试处理程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七)考生咨询及申诉方式
电话:010-68934344
邮箱:muc68934344@gmail.com
(八)其他事宜
1.政审表模板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s://grs.muc.edu.cn/info/1178/5614.htm)。
2.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考生中有此情况者应在综合考核前告知报考学院。
3.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4.考生请于4月15日前加入考生群(qq群号:651120590),以便及时联络。
中央民族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