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办法(告知考生的内容)
(1)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办法
考生报考基本条件、证书、证件的审核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专业素质审核打分由相应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
所有考生需于3月23日下午复试报到时提供下述材料以供审核:
① 身份证原件;
② 学生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根据考生的学位类别,审核要求如下:
考生学位类别
| 重点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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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硕士学位考生
|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境外硕士学位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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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教育2014届硕士应届毕业生
| 学生证的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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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考生(同等学力)
| 学士学位证书和发表论文原件
境外硕士学位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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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生的学位情况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条件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条件3、符合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要求的人员: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4年9月1日),且已在报考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三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以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类的MP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方式即将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属于非学历教育,不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资格报考。若网上报名时未取得硕士学位,须达到上述条件3所列条件。
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须达到上述条件1或条件3所列条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提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毕业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的提前毕业批准,并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③ 其他材料:考生自愿提供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符合硕士同等毕业学历要求的人员应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各复试项目的考核要求
复试时间:3月24日8:30-11:30笔试,14:30-17:30面试。
复试地点:国际教育学院2层211教室
复试程序:所有考生请于3月23日15:00-17:00到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5室)报到,进行材料审核和抽签排序。3月24日上午进行复试笔试,请自带文具,并至少提前10分钟在考场候考。3月24日下午进行复试面试,请至少提前10分钟到国际教育学院二层大厅候考,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
复试面试考核内容:对专业方向的了解程度、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质等。
复试笔试考核内容:考生报考研究方向的创新研究能力。
(3)最终成绩的权重及计算
① 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主要考察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本专业学术成果情况和创新思路。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论文、陈述书、推荐信三项缺一即不合格,三项得分不低于50分者为合格。
② 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初试外语不计入总分。
③ 复试成绩:总分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50%。
(4)考生查询复试成绩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时间:初试成绩公布之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一并查询。
查询网址: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muc.edu.cn)
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cie.muc.edu.cn/)
(5)复试成绩的复议的具体办法
复试成绩公布2日内,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提出的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6)考生咨询电话:68933263
中央民族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2014年3月13日
附件:复试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