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考核有关要求
1.综合考核程序及要求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等。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素养。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2)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以百分制计。专家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
2.差额比例:1:3(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已另行公示)
3.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1)方式:线下现场考核。
(2)时间:
笔 试:3月3日13:30-16:30
面 试:3月4日8:45-12:00,14:15-18:00
(提前15分钟在待考室等候)
(3)地点:
考 场:8号学生公寓二层225报告厅
待考室:8号学生公寓二层213教室
(二)报考资格复审
1.时间:3月3日上午 9:00-11:00
2.地点:8号学生公寓二层207办公室
3.要求: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考生需提供下述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学位材料。已获硕士学位者查验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者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注册章齐全)和学籍认证报告。
(3)报名提交的相关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2026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模板见附件)。
(5)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自愿提供)。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1.最终成绩为百分制,包括材料评议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
2. 综合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
(四)综合考核成绩的公布
在学院官网(http://cie.muc.edu.cn)公布综合考核成绩,公示5天。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1.按照考生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2. 材料评议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六)综合考核、录取的复试处理程序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七)考生咨询及申诉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10-68933351
邮箱:ciegrad@muc.edu.cn
(八)其他事宜
1.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对综合考核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过程和考核内容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2.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3.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4.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5.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中央民族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