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为非中国籍公民,申请时未获得任何其他形式的奖学金或助学金;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中央民族大学校规,按时缴纳学费,学 习努力、成绩优异、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对华友好;
3 .申请人为正在本校攻读学位的外国留学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积极参加北京市或学校组织的各项留学生活动,在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各类 进修生。
二、奖学金类别、标准
奖学金类别 | 奖学金等级 | 奖学金发放期限 |
本科生 | 全奖 | 减免 一学年学费 |
半奖 | 减免 一学年学费第二学期学费 |
硕士生 | 全奖 | 减免 一 学年学费 |
半奖 | 减免 一学年学费第二学期学费 |
博士生 | 全奖 | 减免 一学年学费 |
半奖 | 减免 一学年学费第二学期学费 |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1;
2 .就读期间的成绩单。本科生提交本校教务系统下载的成绩单,研究生提 交研究生教务系统下载的成绩单;
注:每年 9 月入学的学历生请提交入学前最高学历的成绩单(中文版/ 英文版);
3 .本科生提供班主任老师推荐信(附件 2),硕士生、博士生提供导师或相关专业 专家推荐信(附件 2),由推荐人在 1 月 13 日前发至 202305014@muc.edu.cn;
4 .其他材料:
(1)申请年度已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论文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 论文内容摘要的扫描件(本科生可不要);
(2)其他近一年以内的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四、申请
申请时间截止为 每年 1 月 12 日,申请人应在此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不含推荐信)发至 202305014@muc.edu.cn ,邮件统一命名为:学号+ 中文名+**学年度北奖申请材料; 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东门国际公寓 201)。
五、录取及通知: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 评审并公布《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六、奖学金给予形式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不发放学生本人,以免除学费的形 式资助。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7 号(邮编:100081) 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6-10)68934344 ;68933263 电子邮件:202305014@m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