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简称汉办)设立奖学金,委托海外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课堂),海外部分汉语考试考点(以下简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汉语教师到中央民族大学学习。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
4.年龄为18-35周岁(统一以2018年9月1日计)。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3.一学年汉语研修生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4.一学期汉语研修生
2018年9月、2019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5.四周研修生
2018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具有HSK成绩。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5.1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
具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总部审批,每团10-15人。
5.2孔子学院专项四周生
具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每团10-15人,不接受个人申请。
6.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18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hanban.org。
三、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9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四、申请流程
1、2018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我校者,应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第一志愿;
2、申请人同时需要登录中央民族大学留学生报名网http://lxs.muc.edu.cn/member/login.do完成网上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在线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我校在审核入学资格时有权要求面试,请申请者定期查收邮箱,保持通讯畅通;
4、获奖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我校与学生确认留学意向后,寄送《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5、按规定时间注册学籍后享受孔子学院奖学金待遇;
6、申请截止时间为:
①4月20日(7月入学)。
②6月20日(9月入学)。
③9月20日(12月入学)。
④12月20日(2019年3月入学)
五、奖学金申请材料
申请者申请时请确保护照用名完整、国籍无误、永久通信地址真实有效。以下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请注意:网上查询成绩无效。
3.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4.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硕士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6.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六、免责声明
1.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获奖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接收院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5.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七、联系方式:
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205
联系人(The contact):陈老师 (MS.CHEN)
电话(Tel):(86-10)68934344
传真(Fax):(86-10)68933459
电子邮件(E-mail): studymuc@gmail.com
网址(Website):http://cie.muc.edu.cn
The host institute: 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Minzu University of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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